感情策略

拯救失戀大作戰(二)門檻、宅化、及持續改善

上次於【拯救失戀大作戰(一)急救失戀,如何從失敗中存活】的文末提到,文中前九項排除痛苦的方法都是在「已經失戀」的狀況下避免讓自己受到更嚴重損傷的應急處理手段。

但那些畢竟都是「被動的」應急手段。 就像專案管理一樣,與其等到問題發生了才被動處理,更理想的管理目標其實是該讓問題提早發現,以求事先預防。 但戀愛中要透過任何「預警制度」來提前防範其實是困難了些;畢竟太過於患得患失、小心翼翼的監控對方,往往會造成對方厭煩及壓迫感;這樣的行為反而變成是感情殺手。 所以剩下最理想的選擇,恐怕只有前文著墨最少的第十項,也就是「品質改善」這一方法了。

但品質改善真的有所助益嗎? 這可能是大部分的讀者第一個問的問題。
「難道不是因為我運氣不好,所以才被拋棄、劈腿、或不被愛的嗎?」,可能也有人心裡會產生這樣的疑問。

確實有可能失戀單純只是因為運氣不好,剛好碰到不適合的人,或是正好被別人刻意玩弄,而非能完全歸因於自己。 但若回首我們在誘惑評價模型中歸納出來的要點【第一篇關於風險溢酬第二篇關於波動性修正第三篇維持長久關係的關鍵】,我們會發現,一段關係之所以被停止或是無法前進,大多還是源自於自身價值於挑戰對方評價門檻時不能超過所造成的。

 

拯救失戀大作戰(一)急救失戀,如何從失敗中存活

前面花了十篇談到誘惑關係的評價模型及其相關的一些人性心理探討。 整個話題延續到現在我們已經談了整個誘惑評價模型、談了沉沒成本、談了挑戰者所面對的不利因素。 那到此為止看起來,感情延續與否的根源問題似乎並不在於誘惑、也不在於背叛、而僅僅在於價值判定。 所以從目前的結論來看,價值似乎決定了一切。

這不管你今天在感情中扮演的是挑戰者、或是被挑戰者,價值的變動都有可能影響關係的存續;甚至挑戰者根本未出現,你都可能因為價值增加不夠而失去一段關係的延續權利。也因此,談了誘惑、聊了第三者的不利因素,接下來我想來談談「關係中斷」這件事情; 講的白話一點就是所謂「失戀」這件事情。

我想這裡的讀者,大家多少都有點年紀了,也多少都有失戀的經驗。 只是,失戀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呢? 罪魁禍首是甚麼呢? 失戀該怎麼預防? 痛苦該如何排解? 以及失戀所帶來的反思與改善方案該是甚麼呢? 或許這也是個有趣且值得再一次從社會學、經濟學及心理面的角度來探討的議題。 所以十篇連載後,現在換個主題我們再出發吧。

首先,若來試圖歸納的話,會發現失戀這種現象發生的型態大概有三種類型:

1. 從單戀展開並試圖建立一段關係、但未能成功建立。
2. 在一段關係中,但因任何原因造成關係結束。
3. 對方已經處在一段關係中,而你試圖改變該關係的穩定性,卻未能成功。

如何看待感情中的誘惑(十)沉沒成本再探

有人問,我屢屢在文章中提到的「愛情關係中的沉沒成本」到底是甚麼? (雖然我覺得前面的鋪陳我解釋的還滿清楚,但據稱還是有些看不懂的聲音)  其中一個出現的疑問是,沉沒成本是所謂的Promise嗎?

「承諾」這字確實是有一些我所稱沉沒成本的意涵在。 只是我覺得在此不能用Promise這個字;更精確的用字我覺得會比較接近Commitment這個英文字。

Promise或是Commitment這兩個字雖然都是承諾、允諾的意思,但Promise比較著眼在未來、有對未來承諾、給予指望的意思;而Commitment這個字則著眼在現在並有著約束、承擔等「契約交換」的概念。 甚至以我個人的認知來看,Promise這個字比較有畫大餅、可見但不一定可得的意味在;但是Commitment則有認同當下,確認牽絆、並有當事人「自主性的拿出甚麼東西投入感情關係中、求穩固所必須付出代價」的概念。

只是,講到這裡,難道感情變成是一種契約交換了嗎? 這對一些人來講概念上可能變得更奇怪、也可能覺得不可思議或是很不道德。

如何看待感情中的誘惑(九)從馬斯洛看挑戰愛情的困難

挑戰者雖然是穩定市場的重要力量,找出他人關係中未被滿足的需求也通常並不太過於困難。 但是,要成功的贏取一段關係並取而代之,卻遠比想像的困難得多。

從誘惑模型得知,成功取而代之取決於當事人主觀的判定;而判定則是基於比較。 所謂比較,指的是比較既有關係的一方以及新挑戰者之間的價值差異,並透過其他參數的調整以為結果。 在這樣的判定架構下,除非挑戰者在各方面都比既有對象好很多,且既有關係的伴侶並沒有用心經營,否則誘惑可能根本不發生;或雖然誘惑成功,但當事人卻會希望同時兼顧兩段關係以產生綜效。 這總總都讓挑戰者處在相對不利的位置。

同樣的概念,我們也可以用「馬斯洛的需求階層」來做探討。

馬斯洛是二十世紀最有名的人本心理學家,他最被人琅琅上口的是他那「需求階層」的理論。 他認為「動機」是使人從事各種活動的內部原因。 動機又分成外部以及內部,外部動機是個體在外部要求(如父母壓力)的作用下所產生的反應現象。 比方說考試考不好就會被家長責打,所以為了怕被打而會用功念書。 但這類外部動機產生的行為反應,通常只能影響暫時性的行為而已,並不能把該行為內化、無法成為自主性的反應以及價值觀。 所以怕被打所念的書,並非是自己想念的東西、也往往不能內化為長期的知識。 所以往往考試完,也就很快的還給老師了。

如何看待感情中的誘惑(八)第三者其實是穩定愛情的力量?

在整個愛情關係下,「挑戰者」這角色其實也是很值得深入探討的。

雖然這樣的角色在傳統價值觀中是有負面的意義在,一般人可能將其稱之為第三者、狐狸精、壞人、外遇對象等等的名稱。 但若站在整個愛情市場的大環境中,「挑戰者」的存在其實扮演著平衡且穩定市場的力量;就如同「金融投機客」(*)對金融市場穩定所扮演的角色一樣。

如「看不見的手」以及「自由意志」那兩篇提到,長期關係的穩定,取決條件不在於道德、法律、規則等外部制約。 那些僅可以限制一個人的表現,但未必能讓人產生「自主意願」以提供長期穩定的愛情。 更糟糕的是,當只用外部責任的手法去鞏固愛情關係,反而兩造將因為契約的不可變動性而產生極高的道德風險。 就算最後兩人在一起,愛情品質卻可能不斷下滑,因為反正你已經不能逃(詳情請看第六篇),那也就不用不斷自我提升了。

 

如何看待感情中的誘惑(七)自由意志

假設有一間銀行遭到了一群匪徒入侵。 搶匪在銀行內開槍叫囂,並叫所有人趴在地上不准動。 等控制住銀行內的眾人後,搶匪更進而拿著槍抵著銀行經理A的頭,一陣拳打腳踢後要求對方打開保險箱把所有的錢拿出來。 在槍的脅迫下,銀行經理無奈的照著做了。 他打開了保險箱,幫匪徒裝箱放到車子上,之後搶匪帶著錢逃之夭夭。 

請問,假設你是陪審團的話。 在此案例中,銀行經理對於這筆錢丟失的責任有多大? 他「幫助」搶匪進入金庫這件事情是否該被譴責的呢?

好吧,再來一個對照的情境吧。
假設有另一間銀行也遭到搶匪入侵。 可是呢,這家銀行的經理B是之前就跟搶匪串通好的,他預先把保全設定、金庫的運作規律、還有警位換班的時間表都告訴搶匪。 而讓搶匪趁著某個月黑風高的夜晚偷偷潛入而拿到了錢,最後也同樣的逃之夭夭。 

那在這個案例中,銀行經理B又該負有怎麼樣的責任呢?
相對於經理A而言,他該擔負的責任是更高還是更低?

一般來說,大部分的人恐怕是會覺得銀行經理B應該要完全負起銀行丟錢的責任,如果要被判刑的話他恐怕也算是搶劫的共犯吧? 但是被槍威嚇著而配合的經理A,一般人恐怕認為他則僅應負擔很小的責任,甚至可能覺得他完全不用負責任都有可能。


但是,同樣銀行都丟了錢不是? 為何我們會選擇不責怪A,而僅責怪B呢? 這差異的原因在哪呢?

拯救失戀大作戰(五) 自我探索、問題歸因、品質改善

前面講到,失戀時唯一的處理手法就是停止一切可能讓自己繼續受傷的接觸途徑 ─ 不聯絡、不去想像、不去同情、也不去依戀那個造成你進入失戀狀況的對象;藉此避免二次傷害。 我在本系列的第一集中把這方式濃縮成為十項要點,(可以按此參考:拯救失戀大作戰(一)急救失戀,如何從失敗中存活)。 但請別忘記了,等問題發生才處理絕對是個糟糕的情況,因為這時你只能降低傷害而無法完全排除傷害。 也因此,人其實必須在她/他還沒有進入愛情時就先思考之後如何保有你的愛情;也得在還沒有遭遇失戀前,就根本性的去避免或降低失戀可能的出現機率。

而要做到這點,一個最主要的預防手法就是所謂的「標的物品質改善」。

所謂「標的物品質改善」,指的就是「自我價值的提升」。 透過自我價值的提升,讓第三者誘惑的可超越性降低,並讓自己更容易達到目標對象的戀愛門檻(相關資料可以參照感情的誘惑評價模型 (一))。

但我們畢竟只是凡人,缺點其實是超乎想像的多(Come on,大家最少承認這點吧?),加上大部分的改善手法都不是一蹴可幾的 ─ 無論是心理上、外表上、內在上、或是身分地位上,無一不需要時間來調整與累積。 所以我們不能「盲目」的做提升工作,我們必須有系統、有規劃、有組織的來做自我價值提升。 最少也要了解哪些是最重要的缺點? 哪些是沒這麼重要的缺點? 又我們該先從哪些事情下手呢? 這是我們得先釐清的,也是這一篇我們要討論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