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常陷入的戀愛誤解:「男生不夠喜歡」是種判決嗎?妳如何「讓他更喜歡」?

女生常陷入的戀愛誤解:「男生不夠喜歡」是種判決嗎?妳如何「讓他更喜歡」?

起因是之前在姐妹淘寫了一篇文章。裡面講到,女生不想面對男生沒那麼喜歡自己:

女生比較不會做些「讓對方更喜歡我」的事,比較容易傾向認為他不夠喜歡是一個判決,宣告感情的強勢與弱勢,要就接受,不要拉倒。所以更不想面對。

(引用自己的文感覺真奇妙)

結果好幾個女生都來問,要怎麼做「讓他更喜歡我」的事?可見真的很多女生不會做讓對方更喜歡我的事,妳想想男生在追妳的時候,整天都在想要怎麼讓妳更喜歡他阿,女生沒受過這方面的專業訓練(男生也沒有啦,都是田野經驗)。

我們今天來談一下,什麼叫做讓他更喜歡我的事。

首先,你要認知,他有可能更喜歡我。

這是心態問題,女生常常覺得就這樣了,他的感情就這麼少,或我們的感情已經走到這一步了。喜歡本來就是一點一滴的,而且其實男生是蠻容易對別人的感情起反應(比如因為女生對他好就也對她好)。是說我當然也先自打一下嘴巴,一開始就喜歡得很少的那種,大概是沒救了,就你也不用期望一個淡薄的男人變得熱情,但假使兩個人關係還算不錯,是可以走得更深。

這個問題反過來說也很有趣,就是說,在交往中,你們感情蠻好的,你會不會覺得「夠了,就喜歡我這麼多就夠了」,大概不會。你一定希望對方愈來愈喜歡我,所以這就是了,感情當然是能夠發展的,這也是經營感情的方式。

第二個問題,他喜歡什麼樣的人呢?

這個問題我們以前講過,這個問題只有妳才可以回答,我又不認識他,我沒辦法幫你回答。如果你連他喜歡什麼樣的人都不知道,當然也沒辦法讓他喜歡妳,甚至我也可以說,如果你回答不出來,你大概也不夠喜歡他。如果你知道,但那個人跟你本人相差十萬八千里,那你們很顯然不適合。

第三個問題,我能做什麼事和他喜歡的特質有更多交集?

這包含兩部分,一是如果他喜歡的人格特質和你有交集,就可以多朝那邊發展。比如說,他喜歡會撒嬌的,那我就比平常更撒嬌些;他喜歡愛看書的,我就多看他也愛看的那些書;他喜歡會煮菜的,我不會煮菜但我可以學做甜點。

其二是進階版,就是讓他喜歡我本來的特質,就比如他本來喜歡小鳥依人的女生,但認識你之後覺得兇悍的女生也很有魅力。這個講清楚有點難,模糊地講起來就是,你要一邊做你自己,一邊穿插迎合他的喜好,讓他在感受到你的本質(而且是跟他的喜好衝突的你)的同時,沒有太多的違和感,甚至是有點「可愛」「新奇」「有趣」。是沒那麼容易,但成功之後他就是你的 fan 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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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貼自:大魔王的戀愛人類學筆記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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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王

不認為自己有才能,但是喜歡寫字。終於認命這輩子要寫字的時候,不再把出書當成夢想。雖然寫的東西多半跟戀愛相關,從來沒有自認為是兩性作家,還不如說是解決方案提供者(solution provider)。比較想當人類學家,以記錄觀察人類活動為職志,莫名希望那些覺得戀愛很難的人的戀愛可以因此變得簡單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