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寫了兩篇關於儲蓄險的文章。 或許有人並不理解為何我覺得儲蓄險這樣的商品是個「兩邊不著」的東西。 所以呢,這篇就來談談我到底怎麼看待「保險」這檔事吧。
先說,我並不反對保險的概念。 事實上,我們學專案的人,還非常重視保險的議題。 因為這是一種幫忙把風險轉嫁出去的方法。 唯一在這裏的問題僅在於,保險僅是一種消極的風險處理手法。 意思就是說,保險金能幫忙減少傷害,但是傷害終究還是出現了。 尤其若是人身保險這東西,拿到時,要不是就是受傷生病、要不就是死亡了。 它沒辦法免除風險。
既然保險沒辦法免除風險,那為何人還需要保險呢? 這在於天有不測風雲,事情總有可能出現不好的一面。 一旦這類事情發生時,最少你可以留下一點甚麼東西給你的子女家人。 這樣,就算是消極的風險因應手段,也多少還有其意義。
但問題來了,何時是我們最需要保險來幫忙轉嫁風險的時期呢?
一般人會直覺的認為是六十歲以後。 因為想像起來當年紀大了,很容易就碰上死亡的招喚。 死亡風險最高的時期確實在六十歲之後,但保險真正要排除的其實是「經濟風險」。 而經濟風險最大的時期,其實是在三十歲到五十五歲之間。 要是能力強一點的,則可能可以縮減到三十到四十五歲之間。
為何說風險最大呢? 原因在於這段期間,是我們經濟力最脆弱的一個時期。
三十歲以前,可能沒結婚。 一人飽全家飽,真出甚麼意外死了,親戚朋友雖然悲傷,但是最少不會讓遺留的人陷入經濟困境中。
而一般人則可能在三十歲前後結婚。 有了家庭、可能會買房子、買車子、可能會開始養育小孩。 經濟負擔最重的時間並不在六十歲以後,而是在「結婚到小孩能自立的這段期間之中」。 這中間要是家裡的經濟主力有個三長兩短,遺留的家人除了親人逝去的悲傷外,還恐怕會面臨沉重的經濟壓力。 所以如果有意外發生時,能透過保險理賠一筆金額,最少還能讓「遺族」順利成長,那就有其價值啦!
所以呢,從我的觀點而言,所謂人身保險就是你跟保險公司的一場賭博。 你每年下個幾千塊來賭,保險公司賭你不死,而你則是賭自己會死。 如果你賭中了,保險公司會支付「彩金」給你的遺族,但你賭輸了、他每期就持續跟你收錢。
大家應該都買過大樂透之類的東西吧? 雖然中獎不至於不可能,但賭中的機率是很低的。 所以我們或許願意花很低的金額買個希望,但往往僅在獎金很高時才會去買,或是每期少量的買一些玩玩。
我們不幸在中年死亡的機率當然遠高於大樂透,但叫你花很高金額去賭自己會死? 恐怕也沒人願意吧? 所以保險公司就發明一種商品,並問大家說:你要不要還是花很高的金額來賭? 只是呢,要是你真的一直不死,我將來就把這筆錢算上利息再還給你。 沒想到這時候大家趨之若鶩,都喜歡這樣可以領回的商品。
可是,我覺得這完全是一般人搞錯了「保險這件事情」的基礎哲學了。
因為這類可以拿回來的保險模式都有幾個特性。
- 保費超貴的 (相較於一般定期壽險,同樣保額可能是十倍以上的保費)
- 保額超低 (以同樣保費來看)
- 只有存活到最後、才會賺錢。
但你想想,一開始做這件事情是為了保護遺孤,所以保險的「前提假設」是自己會死。 如果你假設自己可以終老一生,你幹嘛要花錢買保險啊? 你買個保費很高但保額很低的保險,萬一中年死亡時,遺族很可能還是無法經濟無慮,那這有甚麼用? 如果你自己真能終老一生,那這筆錢不是有更好的用途嗎? 為何要押在保險公司,然後兩頭不著呢?
就拿前篇(連結),那位前同事推薦的商品來說。 一年16萬的保費,只換得10萬美金的保額。 這對一般人而言其實都不夠的。
但到底怎麼樣算是夠呢? 基本上可以這樣試算。 假設是一個30歲的男性,家裡只有一個人在工作。 已婚、有妻子與小孩一人。 財務方面假設有房貸500萬、車貸30萬、每月家庭生活費則平均為2.5萬元。
這表示如果此人不巧明天就死去,那家裡要不背債,那最少需要500萬加上30萬,等於530萬元。 如果還想要讓家裡的妻小能安穩得過個兩年,讓妻子可以在哀傷後能找個工作養家,那最少還需要2.5萬乘上24個月,等於60萬。 其他加上喪葬等費用,零零總總可能需要個650萬。
若是這人去保我前同事建議的商品的話,要買20個單位才會有20萬美金的保額;這樣一年等於要繳出32萬的保費。
但試想想,如果一個人一年可以輕易繳出32萬的保費,表示他收入最少在百萬以上。 百萬年收的人,多少也已經有些積蓄,很可能並不用靠保險公司。 當然,或許這人才剛起步,手中完全沒積蓄(所以才有房貸車貸),但難道不能賭小一點嗎? 比方說,買如定期壽險之類的商品。 像我去查,同樣那間保險公司另外有個「不分紅定期壽險」。 二十年的期間,每100萬保額才3500元。
換言之,去保個600萬,一年才繳2萬1千多元,這才是比較接近大樂透賭的精神。 你花一筆「小錢」來賭那個「萬一」。 如果「萬一」不幸發生,那就拿到600萬;如果「萬一」沒發生,你也只是每年花些小錢來安心。
有人說,可是定期壽險繳出去的錢拿不回來啊。
對,拿不回來。
可是一年只繳2.1萬,相較於儲蓄險的方案,你還可以留下30萬在手裡。 這30萬你不能拿去做別的用途嗎? 你用會比保險公司更差嗎? 更慘的是,大部分會在經濟支柱死後造成家中經濟崩潰的家庭,年收入很可能是不到一百萬的。 這表示30萬買保險是很沉重的負擔。 那在這情況下,這商品更是不適合吧。 就算勉強一年湊出30萬,表示日子一定過得很清苦。 為了將來不到4%的回報,搞成這樣有必要嗎? 幹嘛不拿這筆錢讓小孩讀個好點的學校? 偶爾吃吃大餐? 或是偶爾去哪度度假呢?
有人又會說,可是定期壽險不能保障終生。
對,這是沒錯的。 可是大家可以仔細想想,一個人真正需要經濟風險轉嫁的,其實就真的只是30到55歲這25年之間。 超過這時期之後,小孩很可能大了、房貸也還完了、手邊也應該多少有些儲蓄或是資產。 這時候你根本也不需要甚麼保險金了。 幹嘛現在搞得辛苦得要死,只為了等100歲時領筆滿期金回來?
而且這就又是這種商品有趣之處了。 因為滿期金是要到100歲或是105歲才能領回,所以你若沒有早死,你就得期待自己晚死了。 因為最大的領回收益(IRR 3%以上),都要等滿期才能領回。 若是你沒早死(沒賺到保額),卻又不夠長命百歲時(沒領足滿期金),你不是大大的吃虧了嗎(但這其實是機率最高的,因為常態分佈)? 你這一輩子省吃儉用的「儲蓄」,最終很可能以很低的收益率收場。 很可能還真不如自己拿去投資來的好。
投資其實最重要的黃金時期就是20-40歲之間。 這段時間你若是好好理財,你自己就能當自己的保險公司了。 若同樣能拿出32萬元,一小部分買定期壽險,大部分拿去投資。 只要好好儲蓄、好好投資,時間拉長再配合複利效果其實並不至於差到哪裡去的。 更有機會比保險公司做得更好。若是運氣好還長命百歲,那資產只會更多的。
所以,只要不早死,能有多少錢留給子孫,這將是我們可以「自己」掌握的。 我們唯一不能掌握的,只有我們的壽命,這才是我們「唯一」需要保險公司之處啊。
人生計畫的再好,可是我們終究不保證自己能執行到最後,所以才把這風險透過「小額」賭注,跟保險公司對賭。 只要你沒贏,你就能繼續執行自己的計畫。 換句話說,保險不過是我們人生對於親人還有子孫的Alternative solution。 所以,賭注怎麼樣都該小。 不然你若把所有財產都投入到個Alternative solution上,那你的主要計畫,你打算怎麼辦呢? 把自己人生的主計畫都交給保險公司嗎? 這也太不負責任了吧?
所以結論是這樣:
1. 如果一個人年收低於百萬,他最需要的是萬一身故之後有一筆錢讓妻小無後顧之憂。 所以保額高,保費低的才有用;換言之,儲蓄險是不適合的。
2. 如果一個人年收入高於百萬,卻有很多負債,那他的需求跟一一樣。
3. 如果一個人年收入高於百萬,沒有負債,那老實說他不是很需要保險。 或許剛結婚及生孩子後的五到十年,當資產還不豐時可以保個短期的,但是當此人能累積一定資產後,根本也不需要保險了(除非是白送的保險,否則別忘了購置成本)。
4. 如果一個人年紀超過五十五歲,有充分的資產。 那老實說也沒有買保額低儲蓄險的必要。
5. 如果一個人年紀超過五十五歲,完全沒錢,希望自己死後留些東西給家人。 表示此人賭自己會早死。 那要滿期領回才划算的儲蓄險又不合適。 加上保費高,他很可能也繳不出來。
6. 如果一個人賭自己可以長命百歲,可以領回滿期金。 那… 你又幹嘛要買「賭自己會早死」的保險類商品呢? 純投資的商品通常獲利率更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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